关于举办2024年广东理工学院“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安排,切实支持助力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我校决定举办2024年广东理工学院“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关于“挑战杯·创青春”:
“挑战杯·创青春”广东大学生创业大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实践性和群众性的创业交流活动。
大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五个组别,秉承着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的宗旨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弘扬时代精神,促进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
赛事安排:
各院(系)初赛:
2023年9月5日—2023年10月27日
作品完善及校级复赛:
2023年11月
校级决赛:
2023年11月中旬
省级预推荐作品完善:
2023年11月-2024年3月
(具体竞赛时间届时以省级通知为准)
参赛资格与形式:
1.2024年7月1日前在我校正式注册的非成人教育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均可参加;
2.参赛者团队不多于10人,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组队;
3.每支团队须有指导教师,且最多不超过3位;
4.获2022、2023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校级培育计划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的学术科技类项目须按要求申报作品(入围省决赛并获奖的作品可作为“攀登计划”项目和相关项目结项的重要成果材料)。
大赛内容:
大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致力于助力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共设置五个类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类
分为人工智能组、网络信息组、生命科学与医药组、新材料组、新能源组。
2.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类
分为农林牧渔组、电子商务组、旅游休闲组。
3.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类
分为政务服务组、金融服务组、消费生活组、医疗服务组、教育培训组、交通物流组。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类
分为环境治理组、可持续资源开发组、生态环保组、清洁能源应用组。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类
分为文化创意与工艺设计组、体育竞技组、文化交流组、经济与贸易组。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组别。
(最终以省厅文件为准)
奖励标准:
(一)作品奖项设置:设金奖1件、银奖2件、铜奖3件、优秀奖若干件,分别颁发证书及奖金。
(二)为鼓励各二级院(系)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比赛,本届竞赛设立组织奖,分别为校级“创青春杯”、“优创杯”及“众创杯”。积分原则:省赛成绩占比60%,校赛成绩占比40%,按照作品主要负责人所在院系的获奖情况进行评比。金奖项目每件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7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30分、优秀奖项目每件计10分;如遇总积分相等的情况,则以获高等级奖项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铜奖,计算院(系)总分和排名。团体总分第一名的院(系),授予最高荣誉“创青春杯”;团体总分第2—5名的院(系),授予“优创杯”,团体总分第6—9名的院(系),授予,“优创杯”,分别划拨工作经费。各院(系)应将划拨经费用于开展挑战杯等共青团创新创业系列赛事活动。
(三)优秀组织奖奖金由院系按实际情况分配指导教师及比赛组织经费。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奖金不低于优秀组织奖奖金60%。院系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不以院系、部门区分,均可获得相应奖金,如不按照规定发放奖金,校团委将收回全部奖金。
(四)获奖作品择优推荐参加2024年举行的“挑战杯”广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和国赛。
组织机构:
主办:广东理工学院
承办:共青团广东理工学院委员会
协办: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校学生会、各二级院(系)
申报要求:
参赛学生填写《报名表》(附件2)和《创业计划书》(附件4),各院系需在2023年10月27日前完成作品汇总及作品资格审查,并向校团委推选优秀参赛作品(推荐作品不得超出作品总数的40%)。院系需提交附件2、附件3、附件4电子材料:
1.文件打包要求:一级文件夹命名为“**院系+挑战杯申报作品”,二级文件夹命名为“竞赛类别(五大类)作品”,子文件夹命名为“**院系+**类别+作品名称”;
2.每份作品需建立1个文件夹(即前面提及的“子文件夹”),内容包含报名表、创业计划书、作品相关佐证材料;
3.邮箱地址:
gdlgxyxtw@163.com
纸质版材料:《创业计划书》(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左边装订)以及《推荐汇总表》(盖章,1份),高要校区提交至翔中堂1楼101办公室,鼎湖校区提交至行政楼506办公室。
联系方式:
高要校区翔中堂101团委办公室
鼎湖校区行政楼205团委办公室